- 索 引 號:QZ04101-0200-2022-00214
- 備注/文號:泉港政規〔2022〕21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8
石化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山腰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市直駐泉港各單位,區屬各國有企業:
《泉港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規定》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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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規定
為確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順利進行,建立健全城鄉環境衛生整治長效機制,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區環境,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國家環??偩帧蛾P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市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若干意見》(閩政〔2002〕46號)、《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我市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泉政〔2005〕149號)、泉州市物價局《關于泉港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的批復》(泉價〔2008〕129號)和《泉港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計費方式變更的復函》(泉港發改函〔202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收費原則和范圍
?。ㄒ唬┍疽幎ㄋQ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ǘ┍疽幎ㄋQ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把生活垃圾進行收集、轉運和處理而發生的有關建設和運行費用及產業化運營合理利潤的總稱。
?。ㄈ┤蹍^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ㄋ模┓苍谌鄢鞘薪ǔ蓞^、各鎮(街道)規劃鎮區和工業園區的所有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公司)、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營運交通工具等應按本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在“環衛一體化”項目實施前,其他各建制村參照本規定結合實際、通過村民代表大會“一事一議”確定本村垃圾收費標準、收費模式;在“環衛一體化”項目實施后,納入“環衛一體化”項目范圍的各建制村按照本規定直接執行。
二、收費標準
?。ㄒ唬┍局?、單位、個人共同承擔的原則,采取定額收取和計量收取的辦法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附件)。
?。ǘ嵭欣幚硎召M后,結合社區環衛保潔物業化管理,各單位的保潔轄區按原有規定執行,其他原有涉及生活垃圾的收費一律停止執行。
?。ㄈ┕┧畢^內的企業用水大戶(含公益性用水企業、其他特殊情形的用水大戶)可向泉港區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核實批準后,可按計量定額征收。
三、收費辦法
?。ㄒ唬┏鞘猩罾幚硎召M工作以泉港區城市管理局為主體負責組織協調,實行環衛專業機構自行收繳和屬地代征相結合的征收體系。
1.按“供水區內外”原則,供水區內的征收對象由泉港水利水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代收;供水區域外或供水區域內不便征收的征收對象,由鎮(街道)、區交通運輸局或其他有收費能力的機構代收。
2.其他計量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單位由區環衛部門根據相關收費標準核定收費額后,委托屬地鎮(街道)代收。
3.其他及漏交、補交的單位、個人等由區城市管理局協調收費。
?。ǘ┓矊儆谙铝星樾沃徽?,持有區民政局、殘聯、區總工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的相關證件或泉港水利水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相關材料,按規定給予免收:
1.低保戶;
2.殘疾人;
3.五保戶;
4.下崗未就業和失業人員;
5.國家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家庭;
6.福利院、敬老院;
7.消防、公共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環衛設施生產用水;
8.當月用水≤1噸的用戶。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減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費管理
?。ㄒ唬﹨^財政局負責依照本規定將收取的城市垃圾處理費直接繳入區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轉運輸、處理等環節產生的費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坐支。
?。ǘ┐諉挝粦獙⑺杖〉某鞘猩罾幚碣M于次月5日前全額匯入區財政收費專戶。
?。ㄈ﹨^財政部門按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總額的8%返還給泉港水利水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屬地鎮(街道)、區交通運輸局或其他有收費能力代收的機構作為手續費;區級財政體制上繳省級財政20%;在未實行“環衛一體化”前,其余72%按每半年一次返還給各鎮(街道),各鎮(街道)必須??顚S?,用于鎮區、社區的垃圾收集和日常衛生保潔;在實行“環衛一體化”后,其余72%由財政直接統籌。
?。ㄋ模┦杖〕鞘猩罾幚碣M的單位及其他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ㄎ澹﹨^財政局、發改局、審計局、城管局、市監局等有關部門每年對收費單位的收費行為以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使用部門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綜合檢查。
?。﹩挝缓蛡€人未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泉港區城市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ㄆ撸┊斒氯藢π姓幜P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區城市管理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ò耍┍疽幎ㄓ扇蹍^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財政局、城市管理局、發改局承擔。
?。ň牛┍疚募?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且原《泉港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規定》(泉港政綜〔2019〕31號)同時廢止。
附件:泉港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附件
泉港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定額收取
征收對象 |
單位 |
征收標準 ?。ㄔ?月) |
備注 |
|||
常住人口 |
未實行物業管理 |
戶 |
11 |
生活垃圾產生對象投放到指定區域,從指定區域運至垃圾中轉站。如按用水量計征,可采用每使用1噸自來水加征0.35元生活垃圾處理費。 |
||
實行物業管理 |
戶 |
7 |
||||
外來暫住人員 |
人 |
3 |
||||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業企業 |
人 |
5 |
或按計量收取。如按用水量計征,可采用每使用1噸自來水加征0.35元生活垃圾處理費。 |
|||
營運 車輛 |
貨車 |
噸位 |
5 |
最高額為20元/月·輛 |
||
的士 |
輛 |
3 |
||||
中巴 |
輛 |
8 |
||||
大巴 |
輛 |
16 |
||||
服務業 |
餐飲營業店鋪 |
間 |
50 |
|||
沿街營業店鋪 |
間 |
25 |
||||
室外大排檔 |
攤 |
70 |
||||
農貿市場,固定、流動攤點 |
攤 |
肉攤、水產、水果、蔬菜攤等其他各種攤點按1元/攤·日 |
2.計量收取
征收對象 |
單位 |
征收標準 |
備注 |
|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社會團體、酒店、賓館、飯店、旅社、招待所、商場、超市、娛樂場所、集貿市場、車站等單位。 |
自行清運至垃圾中轉站 |
容積0.3立方米的衛生桶 |
每桶13元 |
不足一桶按照一桶計算 |
容積0.24立方米的衛生桶 |
每桶10元 |
|||
委托清運至垃圾中轉站 |
容積0.3立方米的衛生桶 |
每桶15元 |
||
容積0.24立方米的衛生桶 |
每桶13元 |
|||
自行清運至垃圾焚燒廠 |
噸 |
每噸按政府與垃圾焚燒廠運營商簽訂的補償費標準收取 |
未簽定之前暫按50元收取 |
|
委托清運至垃圾焚燒廠 |
噸 |
每噸按政府與垃圾焚燒廠運營商簽訂的補償費標準收取。另外加收每噸30元的垃圾中轉運輸費。 |
未簽定之前暫按80元收取 |
|
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按有關規定另行處理、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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