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4-3000-2022-00041
- 備注/文號:泉港發改函〔2022〕16號
- 發布機構:泉港區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9
泉港區教育局:
你局《關于商請核定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的函》(泉港教函〔2022〕9號) 收悉。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有關規定和泉港區博文學校的辦學實際,經研究,現就核定泉港區博文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泉港區博文學校學費收費標準為:13175元/生.學年(含省定生均公用經費);學校收取學費時應按區財政局、區教育局核撥的省定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減免學生學費。學??筛鶕k學成本、教學質量等因素,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下浮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下浮標準不限。
二、泉港區博文學校學生住宿費最高收費標準為1100元/生.學年。學生宿舍需安裝空調,每套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6人,如達不到所需條件,需適當下浮標準。
三、以上學費收費標準自2022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執行,住宿費收費標準從2022年秋季開始執行。學校要嚴格按照《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泉港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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